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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全民健身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社发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规模:金华市全民健身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工程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安公路以西、二环南路以南、苏孟乡政府以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80亩,地上建筑面积约57600 m2,地下建筑面积约21000 m2、室外运动场面积约12400m2。包含地下室、1#行政教学楼、2#重竞技馆、3#综合楼、4#食堂宿舍楼、5#综合体育馆及室外运动场等。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室内空气检测、环境质量检测、节能检测、智能化检测、防雷检测、消防设施及电气检测、水质检测、烟道检测、结构实体检测等。
2.3 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安公路以西、二环南路以南、苏孟乡政府以北;
2.4 计划工期:符合招标人要求;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或资质认定)且认证(或认定)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检测项目(指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满足下列2项及以上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
针对本项目其他专项检测内容,若检测承包人无相应检测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将相应专项检测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费用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检测方面资格证书。
3.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3.4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被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7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3.6、3.7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20年4月-2020年9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
3.10 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的实体检测单位不能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凭证;
4.4符合招标公告3.8条要求的承诺书。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12月1日10时00分 至 2020年12月7日 16时30分将报名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电话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联系电话:0579-82820892、13819992564;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该费用在开标前缴纳至招标代理单位。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8日15时00分,地点为金华市丹溪路1489号鼎泰大厦9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六宝宝典资料;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金华社发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六宝宝典资料 |
办公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489号鼎泰大厦 |
办公地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
联 系 人:曹工 |
联 系 人:骆先生 |
联系电话:0579-82820892 |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